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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許我很早就認定自己是個沒有魅力的歐巴桑,所以在我十來歲的時候,所看到的一篇文章,
讓我嗤之以鼻到現在.....

那篇文章的標題我記得就是..."約會該注意的幾件事"
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這句 "約會的時候,女生記得千萬不能吃雞腿! "
原因是"會很沒有形象"
所以舉凡是雞頭、雞腳,用叉子吃貢丸這種行為一律"不恰當!"

這真是最鬼扯的一件事!! 形象是天生的,用裝的要做什麼?
今天不吃,明天不吃,等到真的交往了,結婚了,難不成一輩子不用吃?
還是等到反正有人要"認領自己",生米已成熟飯的時候再來狂吃?
這種行為我覺得根本就是一種很嚴重的欺騙....

我如果是男生,打死跟她分手.....

所以我從以前,前幾次跟男生吃飯,絕對點那種吃相難看的。
如果你看我這德性還認同我,那大家再來談,如果你不喜歡,那就謝謝再連絡。
要裝一輩子的清純可愛,我可辦不到..~~

講到這裏,不得不提提另一件事。

除了不裝形象之外,我還有個習慣,就是不喜歡給男生付錢。
不管是正在交往還是只是朋友。
如果是交往的話,我印象中從來沒收人家的禮物。

說來也很無聊的偏執。
因為我討厭分手的時候男生跟你要回以前曾經送過你的東西。
也討厭女生耍白痴要把東西退回給舊情人。

必竟不是家家酒的年紀了,還做這種你不跟我好,我就要把棒棒糖拿回來的把戲。

男生,有的很幼稚,分手了,還要把東西要回來,要嘛你當初就不要送,送了就不要後悔,這種行為跟個娘們一樣,討人厭之至。

女生,白目的也不少,什麼離開了,就要把東西退回,不會直接丟掉就好了,講那麼多五四三要幹嘛,
不乾不脆,也是厭人嫌。


為了這種好笑的原因,我不收禮物,也堅持不給人請客。
我要的東西,有錢我可以自己買,永 遠沒有欠人一份情的問題。

是說,屁了一大篇,
重點是...

女生可以自立自強點。
男生可以想清楚再給禮物,或者看清後再交往。
不然只是浪費彼此的時間而已....

最後....
結婚之後,我是不是還依然如此?
家人就沒這個問題啦~~ 同學們.....

好...881~

情人節快樂!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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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村上春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4) 人氣()